本學程選修科目表自106年4月28日起廢止


為使同學有更大的選課彈性,本學程選修科目表即日起廢止,105學年度入學的學生適用,104學年度入學的學生彈性適用。

選修規定如下:

  1. 選修課程十二學分,應包括中研院TIGP課程兩門以上,以及本校博士班或碩博合開課程學分。
  2. 選修課程之選課清單須經指導教授簽章認可始得列入畢業學分計算。(選課清單請送至學程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