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9學年度起畢業學生,應繳交「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
- 依據本校108年12月26日修正通過之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細則第三條辦理。
- 博士候選人與碩士生於申請學位考試前至少一學期前提出「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內容包括論文摘要及大綱,論文主題及內容須與系所專業相關領域相符,並經系(所)、院博碩士學位考試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
- 學位考試之論文題目原則上須與「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之論文題目一致。
- 自109學年度之畢業生開始適用。
- 「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請自本學程或本校註冊課務組網站下載。
- 本學程畢業流程建議如右:繳交「共同指導研究生同意書」→完成博士資格考核→完成研究進度報告→提交「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次學期)提出學位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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