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生命科學院採全院博士班考試聯合招生(包含食品科學系、水產養殖學系、生命科學暨生物科技學系、海洋生物研究所、海洋生物科技博士學位學程,共五系所、學程博士班),合計招生名額為一般生8名、在職生1名。 |
二、 |
考生報名時請選擇「生命科學院博士班聯合招生」為報名單位,並以選擇報考之組別(系所)為第一志願,考生得就聯合招生系所、學程中選填其他志願(至多可選填五個志願,如無其他系所、學程就讀意願亦可選擇不填),報名截止後不得要求更改報考組別(系所、學程)及志願順序。 |
三、 |
海洋生物科技博士學位學程與中央研究院共同設置,本次共招收2名研究生,其研究指導分為:(一)海洋大學組、(二)中央研究院組,並以中央研究院組為研究指導組別之考生優先錄取。錄取之考生由中央研究院補助每名研究生每個月2萬4千元獎學金,至少補助二年(有專職者不可申請),第三年起由指導教授之研究計畫給付之。 |
四、 |
食品科學系招收1名在職生,惟在職生不得參與聯合招生選填志願,僅以選擇報考之組別(系所)為唯一志願。 |
五、 |
報名時須繳交之審查資料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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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大學部及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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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碩士論文及相關著作(尚未通過論文口試之碩士班應屆生得繳交經指導教授簽名之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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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修讀博士學位研究構想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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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英文能力檢定證明及工作經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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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寄繳彌封推薦函 2 封(其中一封由原修讀學士或碩士之教授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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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海洋生物科技博士學位學程研究指導組別志願表(附錄三)。 |
六、 |
面試日期:109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五)。 |
七、 |
面試地點及順序:於面試前一天在生科院網頁公告,請考生自行上網查閱。 |
八、 |
面試時需口頭簡報研究成果及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計畫。 |
九、 |
一般生錄取原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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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達錄取標準之考生依總成績高低及志願序,分系所錄取,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以面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某系所於報到後有缺額,僅就有選填該系所為志願之考生依其備取名次順序依序遞補(109 年 2 月 14 日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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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考生如獲某系所正取,將不再列其他志願系所備取資格。 |
十、 |
學生入學後,研習過程及博士論文口試申請資格應依各系所、學程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處理。 |
十一、 |
考取食品科學系之一般生,需帶 1 學年的實驗。 |
十二、 |
經錄取海洋生物科技博士學位學程之學生,由中央研究院補助每名研究生每個月2 萬4 千元獎學金,至少補助二年。(依據「中央研究院獎助學金支領要點」辦理),有專職者不可申請),第三年起由指導教授之研究計畫給付之。 |
※繳交資料不予歸還,重要個人資料請自行備份。 |